獎牌創新高,權益再提高!
台灣好手在奧運的精采表現,不僅引起國人關注熱議,更象徵國家運動環境的改善成果的逐漸展露。然而,體育改革不能就此止步,萬堅今天與 黃國書 委員、陳秀寶 委員與 林宜瑾 委員召開記者會,力促在各面向齊頭並進,繼續推動體改下一步!
✅力促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》第26-2條修法通過
所有選手的背後需要有一個團隊的努力,而培育更多的優秀選手,則需要整個運動產業的支持。因此萬堅會持續推動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》第26-2條修法通過,提高民間企業抵稅的誘因,鼓勵企業積極投入,捐贈並支持國內的職業及業餘運動,進一步帶動整體運動產業的發展。
✅放寬體育署長任用資格
而目前體育署組織法,限制署長任用必須有大學校長資格相對過於嚴格。萬堅也將提出體育署組織法的修法,放寬署長任用資格,活化攬才管道,替政府注入跨域新知,讓運動發展業務能夠跟民間有更密切的連結,為台灣體育事務真正產生助益!